1,農民工工資治安立案標準是:
(1)拒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超過三個月,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對象元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侵犯了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也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財產權益;
2.客觀上。以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數額較大,仍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3.主要元素。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