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初步判斷是勞動關系,但也要分具體情況。農民工只是壹種群體稱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只要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如果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退休待遇的勞動者,應當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裏面還有很多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施工企業違法分包,雖然不能認定農民工與施工企業之間是勞動關系,但農民工的權益並非不受法律保護。比如,農民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後,可以雇傭關系為由,要求承包人和施工單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92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的壹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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