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種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和維護者。
3.各種運輸工具的所有者、管理者或駕駛員。
4.需要雇用員工的各類法人或個人。
5.提供職業和技術服務的各種單位。
6.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保險人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造成的第三者的損害,可以直接賠償。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對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確定後,保險人應被保險人的請求,直接向第三者賠償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遲遲不理賠,第三者有權就應賠償的部分直接向保險人索賠。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對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對第三者進行賠償的,保險人不賠償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