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維護正義。司法是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司法機關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平等對待當事人,確保司法過程和結果合法公正。為實現司法公正,國家積極推進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避免受到侵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五條侵害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