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把自己百萬積蓄交給姐姐打理,卻沒有回來。姐妹之間應該無話不談,因為姐妹是最親的人,但沒想到姐姐是騙我最多的人。這位大姐忘了自己的財富,未經她同意,投入巨資借給朋友。這是不對的,也傷害了她的家庭,背叛了她的信任。這個女博士也很後悔。她壹開始就不應該相信她姐姐。結果,她的退休金壹分也拿不回來了。這個女醫生只能走法律途徑,她選擇去法院起訴。
這位女醫生每年都給她姐姐匯錢。她應該把錢還給女醫生,讓她姐姐替自己保管這筆錢。她沒有讓妹妹投資,也沒有讓她把錢轉給別人。她做的是錯的。她應該盡快還錢。雖然姐姐已經去世,但這筆錢是姐姐和姐夫的,姐夫應該把錢還給女醫生。雖然錢很多,但是不能讓它傷害到家人。這個姐夫是個貪心的人。他拒絕還錢,說明他人品不好。法院會支持姐姐姐夫還錢,女醫生的錢不能這麽占。
姐夫要還錢,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他們夫妻屬於姐姐的財產,這是不對的。100萬只給了她姐姐,93萬。這不是給她開玩笑嗎?支持姐姐維護權益,奮鬥壹生。結果她賺的錢都被別人占了。這誰能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