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嗎?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嗎?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也可以成功,只要女方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申請離婚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及證明材料,如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

2、婚姻登記員核對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3.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和離婚協議的內容;

4.等待離婚的冷靜期。如無異議,待離婚平靜後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申請需要以下材料:

1,賬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券處置等事項的壹致意見;

5.兩張背景顏色相同、正面免冠的兩寸單張照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名譽權與榮譽權的區別
  • 下一篇:企業與員工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民事法律關系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