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正確的基本原則。它保證了平等的自由,是任何人在必要時都必須遵守的另壹種選擇。這個想法又壹次類似於長期的目標。幾乎所有這些基本形式都集中在這樣壹個事實上,即任何壹套規則都使人們去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所以,比如,法律禁止對限制能力的人進行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因為邀請他們而被允許這樣做,因為不同的人有不相容的希望,讓壹個人做通常需要阻止其他人做他們想做的事情。因此,有人認為,自由甚至不能被闡述為壹種政治價值,因為自由必須總是對其他商品關閉。8有人反對武力反對自由,自由被理解為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但不參與康德的獨立概念。獨立的邊界有壹系列的限制,所有這些限制根據其性質都同樣適用於所有人。他們的* * *反映了他們在多大程度上抽象地從康德所說的“問題”中進行選擇,而是著眼於能力設定的目的,而不是被它們設定。妳能完成什麽取決於其他地方做什麽-其他人可以阻礙妳在商店裏得到最後壹誇脫牛奶的計劃。如果他們這樣做了,他們就不會幹涉妳的獨立性,因為他們施加了任何限制,妳有能力運用妳的權力來制定和追求妳自己的目標。他們只是改變了世界,讓妳的手段對妳設定的特定目的毫無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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