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嫁娶八項標準是指黨員領導幹部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借機斂財,否則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法律客觀性: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第八條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關系。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二)虛假工作業績的;(三)組織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的;(四)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款物分配等事項上,顯失公平的;(五)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位等利益;(六)從事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活動。《中國制片人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壹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有其他侵害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