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是違法排放汙水?

什麽是違法排放汙水?

排放汙水是壹種涉嫌汙染環境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排放汙水的處罰條件如下:

1.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2.向國家指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3、造成大量永久性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永久性破壞的;

4.造成多人重傷或重病,或造成嚴重殘疾或死亡。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汙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上一篇:農村收宅基地費合理嗎?
  • 下一篇:誰將任命破產管理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