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懷疑這名工作人員涉嫌不作為,屬於違紀行為。至少,對方可以在妳家檢測排氣噪聲是否符合國家噪聲排放標準後,基於事實和法律、行政法規或其他規章制度告訴妳是真實的、正常的。
不經調查就給出“正常”的結論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妳有證據投訴那個員工。
我認為環保部門應該根據市民的要求,到市民家中或者改變排風的位置,準確測量他們的噪聲排放。如果噪聲排放標準超過國家標準,
然後給予限期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整改的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您有權要求環保部門出具排風裝置的環保審批手續。
環境保護部門不作為或者不出具排放裝置環境保護審批手續而不同時作為的
為人民解決問題,妳有權對環保局提起行政訴訟。
同時向當地媒體曝光環保局不負責任的“醜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