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隊和派出所的區別:1。治安大隊是公安機關的內設機構。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公安機關的名義作出處罰決定。2、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派出單位,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違法行為實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500元以上的罰款、拘留,必須以公安機關的名義作出處罰決定。3.治安大隊是公安部門為維護社會穩定、地方平安、居民平安、社會動態、戶籍管理、戶籍審批、人口統計而成立的專業隊伍。治安大隊壹般由公安局主要領導直接分管。4.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壹)預防、制止和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二)維護公共秩序,制止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五)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管理;(六)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