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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讓我在起訴通知書上簽字是什麽意思?嚴重嗎?

派出所簽署起訴通知書後,訴訟案件將轉入審查起訴階段,即可進行司法判決。這個通知只是通知,目的是告知,沒有其他意思。如果不簽字,對方也可以留個通知,然後在回執上註明通知已經送達,當事人拒絕簽字,任務完成。只要妳被對方起訴,法院受理,妳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法律分析

派出所簽署起訴通知書後,訴訟案件將轉入審查起訴階段,即可進行司法判決。法院發出起訴通知書,表示妳被他人起訴,需要應訴。提起訴訟,法院在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起訴狀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送達的,要看是否屬於法院管轄。不符合管轄權要求的,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其次,看對方的訴訟請求是否合法,結合訴訟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同時結合相關證據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和證據副本。相關證據需要人民法院調取的,應當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取。那就等人民法院審理吧。開庭時,需要對雙方證據進行質證,結合質證和爭議焦點進行答辯。派出所在起訴通知書上簽字,表明訴訟案件的調查取證階段已經完成,公安機關已經初步認定了訴訟案件,檢察機關可以根據犯罪證據和犯罪事實進行起訴,通過司法機關的司法判決,完成案件的司法審判。具體情況以司法機關的相關指示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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