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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沒有權利暫時存放公民的飛機?

是的,航空器是影響飛行安全的空飄物,有關單位或者人員應當對其管理、使用的小型民用航空器和空飄物實施臨時封存,或者必要時直接采取臨時封存措施。值班人員勸阻,立即停飛;對於不聽勸阻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相應處罰。

所有持有“低慢小”的個人和單位都要嚴格遵守規定,不準從事飛行活動。違反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以10000元至3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至2000元罰款。

未經批準,嚴禁“低慢小”航空器飛越下列區域:

軍用、民用(包括水上飛機)和通用機場凈空保護區;

(二)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和油氣管道;

(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區域;

(四)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應、危險品儲存、大型物資儲存等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防控目標區域;

(五)車站、碼頭、商業區、街道、公園、大型場館、展覽館、學校、醫院、居民區等人口密集區域;

(六)政府或公安機關宣布實行臨時管制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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