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只是壹種強制措施,只是壹種次要措施。嫌疑人取保候審後,公安機關將繼續調查取證。偵查終結後,將移送檢察官審查起訴。然後他會在壹個月內去法院起訴,屆時當事人會收到法院傳票。壹般情況下,如果在偵查階段被取保候審,很可能被判緩刑。取保候審壹年後,如果辦案單位不作為,案件自動撤銷。案件情節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證據不足不需要追究責任的,要決定撤銷取保候審。應當追究責任的,應當移送案件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間法院作出判決並生效的,執行判決的刑法,取保候審自動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對強制措施期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依法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屆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