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在我國,根據國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派出所的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打擊犯罪分子;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管理社會秩序,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國家安全。
公安局通常分為: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了縣級公安局,前幾個可以按照市的區劃分分局。
具體公安局壹般由當地政府領導,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它指導包括各級公安局在內的全國公安工作。受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分為:刑事、治安、交管、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治安等等。
公安局通常分為幾個機關業務部門(如政治部、法務部、裝備財務部、信息通信部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勤)和若幹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級別不壹樣,具體名稱也不壹樣,比如××總隊、××支隊、××大隊等。),以及現役的事業單位(具體為邊防、消防、保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