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存款保險條例是什麽?
為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制定《存款保險條例》。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發布,2015年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
第二,為什麽要制定條例?
存款保險制度是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存款保險是由銀行和金融機構組成的可以吸收存款的存款保險基金。當保險運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將按照規定及時動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賠付。目前,全球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正在不斷完善,為保護存款人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穩定金融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存款保險的範圍
為切實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存款制度的公平合理,促進銀行間的公平競爭,《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具有強制性。在中國設立的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都應參加存款保險。保險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不僅包括個人儲蓄存款,還包括企業和其他單位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在投保存款範圍內。但金融機構同業存款和投資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存款不在保險範圍內,主要是為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防範道德風險,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