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攀附靠山的高琪強會有什麽下場?

攀附靠山的高琪強會有什麽下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屬於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也就是說,我國法律鼓勵犯罪分子主動投案,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高奇強“打黑”後,爬到了後山,成了涉黑團夥的實權派頭目。清華區副區長龔開江多年來壹直對盛強集團有意,接受高啟強的私人宴請,收受大量財物,為盛強集團開發項目“提供便利”。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收受財物的行為是什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以受賄罪論處。劇中,龔開江收受高啟強大量財物,利用職務之便為盛強集團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已經明確了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司法機關將綜合考慮受賄數額等相關情節予以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

  • 上一篇:保密法屬於哪部法律的下位法?1憲法2行政法3經濟法4刑法
  • 下一篇:企業應如何進行債務融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