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律師事務所的內容如下:
1.企業共同法律問題咨詢;
2.參與起草和修訂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合同的管理和使用;
3.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和計劃,起草和審核商務合同;
4.參與起草、修訂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規範員工招聘、培訓、福利等勞動人事管理;
5.參與起草和修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消除財務管理漏洞;
6.為企業起草法律文件,確保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要求,內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7.起草和審核企業的經濟合同和勞動合同,防止合同糾紛;
8、到企業進行法制宣傳和咨詢,增強管理者和員工的法律意識;
9.對侵害企業權益的行為,向侵權人或違約方發送律師函;
10.提供與企業工商管理和稅收法律法規相關的法律事務指導。
法律依據:《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律師合夥設立,也可以由律師自己設立或者由國家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以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的形式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