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夥人被除名怎麽退股?

合夥人被除名怎麽退股?

法律分析:合夥人退夥後,應當退夥,具體如下: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根據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情況與退夥人進行清算,並返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仍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應當等到結清;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返還方式,可以在合夥協議中約定返還貨幣或者實物;對於退夥前已經發生的合夥債務,退夥人應當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少於合夥企業所欠的債務,退夥人將分擔損失;因退夥、入夥等原因導致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自變更決定作出或者變更原因發生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壹條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按照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與該合夥人進行清算,返還該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的,應當相應扣減其應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五十二條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返還方式,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返還現金或者實物。

第五十三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原因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上一篇:《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的成員國是哪些國家?
  • 下一篇:河北警方還公布了六家非法房地產開發商的名單。他們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