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打架事件的流程是:1。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電話,然後迅速出警。2、到達現場後,繼續戰鬥,要制止,現有警力不能制止,呼叫支援。3、已經結束,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對傷員進行救治。報警打架: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雙方打架的派出所處理程序:派出所對打架進行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委托被害人進行傷情鑒定。如果鑒定結論是輕傷以上,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衍生問題:
我需要為報道付費嗎?
報警不要錢。無論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機關報案都是不收費的。公安機關受理舉報是履行法定職能,是與其職權相對應的職務行為,是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如果遇到公安機關的指控,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向檢察院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