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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可以調解嗎?

判決後有可能調解。壹審判決下來後仍然可以通過法院達成調解。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作出壹審判決後,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法院可以對二審案件進行調解。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是否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判決後可以協商還款嗎?

法院判決後可以協商還款。個人欠款起訴調解後,可以要求不付利息,只逐步償還本金。借貸關系屬於民事法律關系,雙方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可以協商解決,起訴後調解也屬於協商。在談判過程中,只要貸款人同意,債務人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債務人完全可以要求貸款人放棄利息的債權,只要求償還本金,本金也是分期償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除申請人以外,應當由該公民的近親屬代理。近親屬互相推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壹人為代理人。如果公民的健康狀況允許,還應當征求他的意見。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申請有事實根據的,應當判決該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定申請沒有根據的,判決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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