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生效後10日內履行法院判決,10日內限付,意味著如果在上訴期內沒有提起上訴,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此時,法院判決自生效之日起10日後發生法律效力(上訴期在15日內,即15日後),敗訴方必須執行。
判決書,在法律術語中,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書。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有壹審、二審、審判監督等幾種類型。如何寫好民事判決書是法律寫作的重要研究內容之壹,也是法律領域常見的應用文體。
壹審程序民事判決書又稱民事壹審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或簡易第壹審程序,依據國家民事法律、法規或經濟法規進行審理後,為解決案件實體問題而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書面決定。
二審程序民事判決,又稱二審民事判決,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對壹審法院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案件或經濟糾紛案件。依照第二審程序的有關規定審理後,依法作出維持或者變更第壹審民事判決的書面決定。
審判監督程序民事判決書又稱再審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發現本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與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調解書確有錯誤後,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和有關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後,人民法院作出的重新確認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罪犯被交付執行時,交付執行的人應當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或者其他執行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