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 * *用人單位聘用人員和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有就業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凡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即勞動者有就業的權利。勞動就業權是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獲得實際保障參加社會勞動並按勞取酬的權利。公民的就業權是公民享有其他權利的基礎。如果公民的勞動和就業權利無法實現,所有其他權利也將促進基礎。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處理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