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更正裁定針對的是筆誤。然後在打印判決書時,出現排版錯誤、跳行、錯行或其他打印技術錯誤,導致句子不合理、邏輯不嚴。這種情況是否需要糾正,是否可以通過裁決來糾正?筆者認為該裁定應予糾正,因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壹份裁判文書是嚴肅的,體現了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體現了法律從形式到內容、從部分到整體的嚴謹性和準確性,也關系到法院和法官的認真細致的形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可以合並審理。
第壹百四十壹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4)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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