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壹般女職工達到50周歲後,單位不再履行為該職工繳納社保費用的義務。此時女職工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辦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如果繳費年限不足15,可以選擇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女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年滿55周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職工為農村女居民的,年齡在55周歲以下,繳費年限不足15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原勞動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繼續履行繳納社保費用的義務,但職工年滿55周歲後才能辦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