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禮錢到底給男方還是給女方,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嫁妝歸哪壹方,由男女雙方約定。但男方壹般不需要嫁妝,嫁妝壹般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收入;
3.知識產權收入;
4、財產的繼承或贈與;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二、離婚後嫁妝怎麽處理?
結婚登記前附送的嫁妝應視為女方父母的個人贈與,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壹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妝,離婚時可以返還。
婚後父母壹方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視為對女兒的贈與。那麽附隨財產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同壹財產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