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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借了我的錢,做了違法的事。我應該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明知是非法經營而放貸,屬於提供幫助的行為。原則上在法律上構成同罪或同罪的從犯。如果真的不知道,屬於正常的民間借貸,不用承擔責任。正常的民間借貸固然受法律保護,但由於資本的逐利性,壹些民間借貸已經脫離了民間借貸個體性、偶然性、互助性的存在模式。表面上看,互聯網金融和民間借貸欣欣向榮,其背後隱藏的是各種違規亂象,有的甚至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所以建議借錢給別人要謹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首要分子。由三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的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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