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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給了我500萬元交稅。

目前我國法律沒有關於“贈與稅”的相關規定,朋友捐贈的500萬元現金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如果這筆錢不屬於中獎、朋友抽獎等偶然收入,或者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要征稅的其他收入,屬於無償贈與,那麽這筆錢就不征稅。

2.如果朋友意外中獎,要交20%的稅,可以由捐贈人支付。

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條件如下: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以上單位、外國和國際組織頒發的獎金;

2.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3、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和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金;

5.保險賠償;

6、士兵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休費、退休工資、退休津貼;

8.駐華使領館的外交代表和領事官員,依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免稅;

9.中國政府簽署的國際公約和協定規定的免稅收入;

10,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的免稅收入。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

第1條規定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無居所的個人,或者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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