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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找我借錢,我就用別人的名字代替了。法律上怎麽理解?

第三人不知情的,借款無效;如果第三人知道,也是簽字人,借款人就是第三人,以後只能向第三人要債。

合同法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九條訂立合同,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對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壹個月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撤銷合同。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所得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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