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評估的註意事項如下:
1.註意,鑒定費的收費標準是0.5%,就是0.5%,可以小價錢協商;
2.有的銀行指定了評估機構,其他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在有的銀行不被認可。
需要評估的情況如下:
1.買賣雙方認為有必要時,如果壹方或雙方對要交易的二手房價格沒有概念,如不了解國內或本地房地產市場,不信任對方報價或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評估的外國人或外地人,可以自行或雙方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再參照評估價格確定雙方的交易價格;
2.開展不動產保險時,不動產保險評估分為不動產保險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或損失程度的評估;
3.在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抵押人以抵押物作為還款的擔保。為了確定抵押物的擔保價值,銀行需要對抵押人的房地產進行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簽約後,壹方以價格過高或過低、顯失公平為由提出糾紛,壹方或雙方或仲裁機構、法院可委托專業估價機構對糾紛案件涉及的爭議房地產進行估價,為以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參照當地市場價格的各類房屋重置價格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