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的法律關系涉及三方:
(1)債權人:主合同的權利人,擔保合同的受益人;
(2)債務人:保證合同的委托人,主合同的責任人;
(3)保證人:對保證合同負有責任的人。
2.擔保法律關系涉及三個合同:
(1)主力合約;
(二)擔保合同;
(三)委托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不得作為保證人的主體、範圍、機關和法人不得作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而轉貸的除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和以公益為目的的非法人組織不得作為保證人。第六百八十四條
擔保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擔保的方式、範圍和期限等。第685條
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擔保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