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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他人婚姻家庭罪如何認定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沒有破壞婚姻家庭罪,但破壞他人婚姻,以夫妻名義與配偶共同生活,將構成刑法中的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是破壞他人婚姻,故意與他人結婚,登記結婚或者有事實上的同居關系的,都屬於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將構成重婚罪。

1.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的,必須是婚姻關系的壹方;

3.提起離婚訴訟的壹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或查冊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起訴狀、離婚證據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支付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批應當立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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