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葡萄牙定居澳門到1848,明清政府高度戒備,防止出現並發癥,對那裏的衙門和各種政府機構管理嚴格。然而,隨著鴉片戰爭的爆發,中國與列強簽訂了壹系列不平等條約。葡萄牙人心生嫉妒,開始拒付租金,毀壞農田,擴大土地面積,修建了望塔,驅逐中國官兵。
強行占領澳門。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政府簽訂了有效期40年的《中葡會議公約草案》和《中葡和解通商條約》,通過外交文書手續正式占領澳門。
二戰結束後,世界範圍內反殖民情緒高漲:
印度直接出兵歸還被葡萄牙占領的領土,殖民體系崩潰。面對中國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面對朝鮮戰爭不屈的精神,葡萄牙政府開始懼怕中國。
1974年4月,葡萄牙革命成功,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被葡萄牙非法占領,首次提出將澳門歸還中國。由於當時缺乏適當的交接條件,我們只能提議暫時維持當時澳門的局勢。然後隨著“壹國兩制”構想的提出,經過四輪談判,決定澳門人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