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依法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謂無限連帶責任包括兩個方面:壹是連帶責任。二是無限責任。
壹般情況下,仍會按照普通合夥的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是,壹個合夥人或者幾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債務的,由責任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法。
擴展數據:
申請合夥企業登記,只要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當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能當場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
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夥企業成立之日。合夥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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