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分類:
合資、獨資、國有、私營、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等。
2、其他標準分類:
企業按規模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按照組織機構,企業分為:工廠、公司、初創企業。
二、分類依據:
確定企業類型壹般有兩個標準,即學術標準和法定標準。學術標準是研究企業和企業法的學者根據企業的客觀情況和企業的法律標準對企業類型進行的理論解釋和分類。這種分類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性,但理論解釋對企業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具有指導和借鑒作用。法定標準是根據《企業法》的規定認定和分類的企業類型。企業的法律類型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性。但由於企業類型不同,法律對不同類型企業規定的具體內容和程序要求也有很大差異。
企業法律分類的基本形式主要有獨資、合夥和公司。法律基本概括了這三種企業劃分的內涵,即企業的資本構成、企業的責任形式和企業的法律地位。從我國的立法實踐來看,基本上是按照所有制形式安排企業立法,劃分企業類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企業改革的進壹步深化,我國也將把個人獨資、合夥和公司作為我國企業的基本法律分類。中國頒布了《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中國的法律分類主要有:獨資、合夥、公司。
企業管理類別:
又稱企業海關管理類,是海關總署為鼓勵企業守法自律,提高海關管理效率,保障進出口貿易安全便利,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相關廉政規定和管理狀況,以及海關監管和統計記錄,對相關企業進行評價而設立的AA、A、B、C、D五個管理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