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9號公告享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時,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的,應當及時要求對方出具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並在票據上註明用於疫情防控的相關捐贈項目。捐贈票據由企業妥善保管,自行留存。
凡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的,應妥善保管和保留對方出具的捐贈接受函。
2.論個人捐贈的扣除
個人按9號公告享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時,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慈善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99號,2019)規定稅前扣除。其中,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款,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他們需要在慈善捐贈扣除個人所得稅清單備註欄註明“直接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