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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典當行需要什麽手續?

法律分析:開典當行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典當行必須有兩個法人股。法人企業須成立三年,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每年總營業額15萬元以上;

2.典當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如:股權等)的典當業務。),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

3.典當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股東實繳貨幣資本,不包括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可以對下列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

(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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