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普通法和特別法的區別

普通法和特別法的區別

普通法和特別法的區別如下:

1.適用範圍、時間、地點不同:普通法是指經常適用於全國所有公民的法律,幾乎涉及所有法律領域;特別法是指適用於特定時期、特定地點、特定人或事的法律法規。

2.法律效力不同:特別法的效力高於普通法。

3.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復雜而死板;特別法制定簡單,公布及時,修改靈活,針對性強。

擴展數據:

1.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普通法有多種含義:在中國,通常指僅次於憲法(根本法)的壹般法;或者參照民法、刑法等全國統壹適用的法律。

普通法與特別法(即只適用於特定人、特定事、特定時間或特定地區的法律)是對稱的。

2.特別法是適用於特定人群、特定事項,或特定地域、特定時間的法律,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著作權法等。

只對部分人群有效的專門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僅對特定事項有效的特別法,如商標法;僅適用於某壹地區的特別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軍法》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普通法百度百科-特別法

  • 上一篇:保險詐騙能立案多少?
  • 下一篇: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