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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錄用員工前壹定要開出要約嗎?

不壹定。只有大企業才會出價。壹般企業會給妳打電話通知妳被錄用了,入職後會讓妳準備材料,簽合同。

要約只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出的要約。要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向勞動者發出的用工意向,是壹種意思表示。需要註意的是,雖然要約不是正式合同,但對用人單位也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勞動者同意並符合要約中的約束條件,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要約中承諾的內容如期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確表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相信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且已經為履行合同做好準備。

第四十二條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通過訂立合同惡意協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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