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非法記賬有沒有連帶責任?
1.企業對違規核算負連帶責任。公司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符合公布標準的,公布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人員、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息。妨礙清算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虛假破產罪、偷稅罪、虛開發票罪等。壹旦公司發生稅務犯罪,作為公司的財務人員,將被界定為屬於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條
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再次從事會計工作。
二、會計的職責是什麽?
會計師的責任如下:
1.報銷費用主要指期間費用;
2、核算存貨,包括材料的采購、商品的購銷;
3、固定資產月折舊;
4.計算工資,按工資比例計算社會保險、職工福利基金、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
5.清理往來賬戶,包括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並核對和結算賬目;
6、核算、結轉成本;
7.計算稅款並按時申報繳納;
8.月末結轉利潤,計算損益;
9.準備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