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雇主導向原則。充分尊重企業意見,確保企業主導考核過程,認可考核結果,對取得培訓證書的學生匹配壹定的就業激勵政策。
(3)考訓分離原則。培訓教師不參與考核工作,並應接受企業內部監督考核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指導。
(四)堅持“誰組織、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畢業綜合考試由企業和培訓機構組織,培訓證書由企業和培訓機構頒發,並對考試過程和結果負責。
(五)分級管理的原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培訓證書的備案管理、畢業考試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轄區內學徒培訓過程和培訓結果的實時監管,並參與畢業考試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