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呢?
1.如果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怎麽辦?
首先,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離婚父母不想要孩子,但是法律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所以無論是雙方協商還是向法院起訴,都需要確定孩子的看護人。
其次,法院會先判決由壹方提出。
在離婚訴訟期間,離婚的父母都拒絕撫養他們的孩子。如果孩子不能獨立生活,那麽必須有壹方下定決心贍養。所以法院會先判決壹方支持他們。
最後,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能力的壹方予以支持。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即使離婚父母不想要孩子,法院也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決定由有能力有條件的壹方撫養。
具體來說,法院將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兩歲以下子女,壹般隨女方生活;
2.八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會考慮他們的意見;
3.在保護孩子利益的前提下,法院會允許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孩子。
2.有撫養權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嗎?
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正在撫養孩子的父母壹方不想繼續撫養孩子的,可以與對方協商變更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父母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意隨對方生活,且對方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第五十七條父母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孩子是上天給父母的禮物。在我們的印象中,撫養權糾紛壹般都是父母爭撫養權引起的,卻忽略了要為撫養權打官司的父母。但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孩子的撫養權都不好協商,婚姻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