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小餐飲登記證與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小餐飲登記證與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小餐飲登記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區別主要有三點:對象不同、適用法律法規不同、作用不同。

其中包括:

1,針對不同的對象。小餐飲登記證針對的是“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食品經營許可證》針對的是食品行業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

2.不同的適用法律和法規。《小餐飲登記證》只適用於地方性法規,《食品經營許可證》適用於《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這是國家法律法規。

3.角色不同。小作坊、小商店、小攤基本沒有固定的合法地點,大部分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小食品店的登記證起到了“臨時身份證”的作用;《食品經營許可證》只是行業經營許可憑證。

什麽是小餐飲登記證?

小餐飲是指在有形市場有固定店面或固定經營場所,經營條件簡陋,從業人員少,經營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的餐飲經營者,如小餐館、小吃店、小作坊等。小餐館的選址應遠離汙水池、垃圾場(站)、動物養殖場等汙染源25米以上;操作間各食品加工功能區應在室內,與就餐場所明顯分隔或分開,環境整潔;具有與食品加工經營相適應的設施、工具和容器,以及相應的清洗、消毒、保潔、排水、防汙染和餐廚垃圾收集等設施。

為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館、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小餐飲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小餐飲登記證,未取得小餐飲登記證的,不得從事小餐飲經營活動。未依法取得小餐飲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餐飲經營者逾期不改正的,將被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因此,從事小餐飲經營的經營者必須辦理小餐飲登記證,依法經營。

什麽是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是衛生許可證的類別之壹,是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向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的允許食品生產經營的法律憑證。

法律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餐館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小餐館的登記管理。小餐館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取得小餐飲登記證。未取得小型餐飲登記證的,不得從事小型餐飲經營活動。

  • 上一篇:夢見劈柴燒火
  • 下一篇:行政法與民法、刑法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