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務發票罪;虛開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擴展數據:
行為人以偷稅為目的,使用虛假發票虛列成本,從而減少公司、企業的賬面利潤,偷逃企業所得稅,觸犯了虛開發票罪、偷稅罪。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如何給行為人定罪處罰的問題。
法條競合是指行為人實施壹個犯罪行為,在犯罪構成上違反了多個具有包含關系的刑法規範,而只適用壹個刑法規範的情形。因為利用假發票偷稅包括兩種犯罪行為,即假發票罪和虛列成本偷稅罪。
而且這兩種行為之間並不存在包容關系,即偷稅罪不壹定能通過虛開發票的行為實現,也可以通過少報收入的形式實現;虛開發票不壹定是以逃稅為目的,也可以用於挪用公款等其他非法目的。因此,該行為所犯的兩罪不是法律規定的競合。
行為人以偷稅為目的,虛開發票的行為觸犯了虛開發票罪,在刑法理論上應屬於牽連關系。根據刑法理論,虛開發票罪與行為人所犯偷稅罪不是數罪並罰,而是“擇壹從重處罰”,即按照行為人所犯最嚴重的罪行所規定的處罰從重處罰。
因為偷稅罪和虛開發票罪有兩個量刑檔次(偷稅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t年以下,並處罰金;
虛開發票罪是刪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和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基本相同。所以定罪適用哪壹個罪,要看手段行為(虛開發票)和目的行為(偷稅漏稅)的情節適用的法定刑幅度。
兩個行為中有壹個適用較高量刑等級,另壹個適用較低量刑等級的,以適用較高量刑等級的行為所犯的罪定罪;如果兩種行為都適用較高或較低的量刑檔次,則偷稅罪法定刑略重,應以偷稅罪定罪。
考慮到虛開發票偷稅行為已觸犯兩罪,其社會危害性大於壹罪,僅按壹罪處理較輕,應在法定刑較重的罪名認定的基礎上從重處罰,實現罪刑均衡。
百度百科-虛開發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