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 * *場所擅自張貼、散發廣告,影響公共* * *秩序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罰款;
2、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日以下治安拘留處罰。
如果遇到亂張貼廣告的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投訴:
1.向物業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張貼廣告的地方在小區或商業綜合體,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其管理人員及時清理。物業管理部門有維護小區環境秩序的義務;
2.向城管部門投訴。如果廣告張貼在公共場所,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要求其工作人員及時清理。城市管理部門有權維護公共環境的衛生和美觀;
3.向公安機關投訴。如果亂張貼的廣告內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屬於違法廣告,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要求其工作人員及時查處。公安機關有權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公眾安全;
4.撥打城市熱線12345。如果妳所在的城市有城市熱線12345,可以撥打熱線進行投訴。熱線是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電話,可以對各種問題進行咨詢和投訴。
綜上所述,如果小區內有人擅自張貼、散發廣告,影響公共秩序,會受到相應的公安處罰,壹般是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5日以下拘留。擅自張貼、散發廣告不僅違法,還會影響小區環境衛生,甚至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為了維護社區的良好環境,應禁止擅自張貼和散發廣告,並加強社區的治安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