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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要求安裝監控有法律依據嗎?

公共場所安裝的監控攝像頭,都是相應的管理者為了大家的公共安全而設置的。這種相機不會妨礙公戶的隱私。該國沒有法律禁止安裝攝像頭。如果是為了私人監視,那就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違法。

監控自己的私人空間或公共場合並不違法。如果攝像頭的拍攝範圍是針對其他住戶的門、窗等地方,那麽行為就從監控公共場所變成了刺探特定住戶、特定人員,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以下行為可歸類為侵犯隱私:

1.未經公民許可,公布公民的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的;

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其住處,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的;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公之於眾;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

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

8.向社會公布他人婚外性生活;

9.泄露公民個人資料或者將其公開或者擴大公開範圍的;

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11.未經允許公開他人的秘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救援工作。物業服務企業聘用保安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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