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沒有法定首都,日本憲法和地方法律都沒有描述日本的首都。所以嚴格來說,東京不是日本的首都,日本也沒有現代法律意義上的首都。
日本沒有資本的原因:
日本沒有首都,實際上來源於中國歷史上的兩京制:
雙首都制,也稱大都市區制,是指壹個國家有兩個以上首都的制度。有的國家有多個首都,有的國家連壹個都沒有。
壹般來說,中央政府所在地是首都,但有些國家的法定首都和行政首都不在壹個城市。比如馬來西亞的法定首都吉隆坡是馬來西亞的議會所在地,是國家的經濟金融中心,但馬來西亞的中央政府所在地在布城,布城是馬來西亞的行政首都。
實行“北京兩制”的原因;
壹是首都城市功能分散。壹個國家的行政中心、經濟中心、文化中心都集中在壹個城市,首都會變成超級大都市,導致交通堵塞、環境汙染等城市環境問題。
第二個原因,當然是所謂“狡兔三窟”的道理,“雞蛋不能放在壹個籃子裏”,為了國家安全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首都。
1869年,也就是明治2年,日本天皇和維新政府從京都遷至江戶,改名為江戶東京。這壹事件在日本歷史上被稱為“東京死為首都”,而不是“東京遷都”,而且當時明治天皇將住所遷到了東京。
沒有任何官方文件表明日本以東京為首都,京都仍然是名義上的首都。東京的皇宮不叫皇居,也沒有宮城之名,叫皇居。京都的皇宮才是真正的宮城,京都的皇宮叫京都皇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