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支持小三的原因:
小三,顧名思義,明知別人有配偶,還和壹個已婚男人保持正當的男女關系。美其名曰尋找真愛,其實是有預謀的破壞別人的家庭,試圖取而代之,然後成為妻子。小三瞄準的對象大多是事業有成或者家境優越的成功人士,讓她不用自己奮鬥也能過上舒適的生活。如果是壹個只能維持溫飽的男人,就算妳長得比潘安好看,妳會去嘗試看看壹個女人會不會勇敢地想和妳鬧僵?
小三既然目的明確,立場堅定,就要把別人的婚姻破壞到底,不達目的絕不罷休。小三會牢牢抓住這個有家室的男人的心,溫柔體貼,浪漫優雅,善解人意,天真無邪的女孩。讓男人既有保護欲,又能滿足大男子主義。久而久之,男人就離不開這個女人了。之前,他可能還對妻子有愧疚,也沒打算離婚。然而,在三笑溫和的攻勢和明示的暗示下,他的思想將會動搖。事件壹旦發生,大老婆如果被雷劈,就會大吵大鬧,和老公大吵大鬧,找小三逼宮。男人覺得既然撕破了臉,就開始堅定離婚的決心,和老婆徹底決裂。可憐的第壹任妻子被拋棄後,苦不堪言,但小三上位後,她以春風為榮,過著滋潤的生活。
小三這麽可惡,妳承擔法律責任嗎?
情婦壹般都是未婚,幹涉別人的家庭只能受到道德譴責。法律上沒有懲罰。除非小三也是有夫之婦,以夫妻名義與有夫之婦同居,否則兩人都犯了重婚罪,將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個女生為了達到目的,大多會選擇生孩子,和這個男人綁定。小三的孩子是男人的非婚生子女,男人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情婦在成為正式男子之前死亡,子女享有與男方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
其實小三可恨,人人喊打。而這些有家室的男人不堅定,沾花惹草,管不住自己的褲腰帶,就更可恨了。受到譴責和唾棄的應該是雙方。壹個巴掌拍不響。只有當渣男和渣男相遇時,婚姻的戲劇才會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