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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的法定時效是多長?

協議的法定時效為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協議的訴訟時效壹般為三年,但自權利受損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對方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在三年內提起訴訟。

在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喪失代理權的;

3.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的;

4.債權人受債務人或其他人控制;

5.妨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其他障礙。

綜上,民事主體對同壹行為應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不影響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應當優先承擔民事責任。侵權人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損害自己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等權利的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和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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