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只要註銷稅務登記證就可以註銷現有證照,也可以先註銷營業執照;
2.如果是有限公司,需要公告,並成立清算組,註銷稅務登記證,註銷其他證照,再註銷營業執照。
註銷營業執照的步驟如下:
壹、公司國地稅登記證註銷
所需信息:
1.國稅原件及復印件
2.今年的最終結算報告
3.取消報告
4.填寫稅務註銷表(如果有未使用的發票,先註銷)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
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為註銷公司,成立清算組);公司的原始文件;到工商局拿表格(第壹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時辦理)
三、登報公告(登報後45天,公司將註銷)
所需信息: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告內容(某公司擬註銷,請各債權人、債務人在報紙刊登後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組處理債權債務)。
四、登報45天後,再去工商局申請註銷。
所需信息:
1.公司營業執照正本(正本和副本)
2、稅務註銷文件
3.公司股東會決議
4.公司清算報告
5.工商局收到的表格
6.公司的原始文件
動詞 (verb的縮寫)在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所需信息:
1,營業執照註銷證明
2.代碼證書原件(原件和復印件)
所以公司被註銷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第壹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壹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壹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壹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